為了保障租房雙方的合法權益,往往需要簽訂租房合同,并且在合同當中把租金、水電費繳納、違約責任等條款詳細闡述清楚。而長租機構自如則表現得更為人性化,它不僅為租客提供了便捷的電子簽約服務,還將電子合同中的重點條款加粗標注出來,以防租客看漏,之后出現無意識違約的情況。
但是,生活中也難免有些比較粗心的租客,在簽合同的時候看的不夠仔細,等回頭自己的行為涉及到合同里的某個款項,可能就無意識違約了。
比如有一位租客李先生,他在2021年底的時候,租住了自如合租房源里的一間主臥,后來出于個人原因,需要提前解約搬離自如。可是他忽視了跟自如簽約的合同約定以及APP頁面上對于“若提前退租,請提前15天申請”的提醒,等到退租當天才通過APP向自如發起退租申請,結果就被扣除了違約金以及15天房租。
對此結果,李先生雖然承認違約金,但并不認可自己被扣除的那15天房租,于是一氣之下就提前了上訴,讓法院來處理這件事情。而法院在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后,最終審理認為,李先生與自如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系“雙方真實意思表示”,也就是說合同中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的規定,屬于有效合同。
而且自如在其雙方簽約的電子合同當中,對諸如“承租方如提前解除合同,需履行提前15日告知出租方”等條款,都做了加黑加粗的標注,以提醒租客留意這一條款,在提前解約退租的時候,記得要提前15天申請。可惜,李先生出于粗心并未注意到這一條款,所以其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,并判決李先生應承擔違約結果,并承擔未如約提前告知平臺所產生的房租。
從這件事情上,我們應該總結經驗,在租住過程中,要按照合同約定來行使自己的權力和規范自己的行為,既要保障自己的權益,也不能夠損害出租方的利益。再者我們在簽約的時候,要留意合同條款約定,避免發生不必要的違約行為。
最后,自如作為業內領先的專業長租機構,擁有完善的服務體系,在每位租客簽約入住之后,都會配備相應的自如管家。租客對于合同條款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,也可以及時聯系自如管家進行了解。
免責聲明:市場有風險,選擇需謹慎!此文僅供參考,不作買賣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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